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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光中先生逝世引發論戰的感想

余光中先生逝世引發論戰的感想 最近因為余光中先生的逝世,又再度引發了一些論戰。而我想用設計師的角度來談談我的看法。 身為建築師,我對於一些過去的老舊歷史建築物總是能夠在那些破敗的結構空間裡找到一些值得發揚保留的特質,希望能用保留與再利用的手段賦予它新的價值,不論這建築物是不是過去威權的象徵,它就是故事的遺跡,如果因為是威權象徵的建築就必須拆除,我想這樣的觀點並不是我所認為的正確方式,清朝的紫禁城是不是腐敗的威權象徵 ? 秦始皇陵是不是高壓威權象徵 ? 日治時期總督府是不是迫害威權的象徵 ? 應該全都拆除嗎 ? 我想不是的 ? 這些建築物都有值得保存的意義。 而余光中的逝世,即使他過去曾經打壓鄉土文學,但是他的文學造詣仍值得予以頌揚,想想他的年紀都已經 89 歲 ( 或說 90 歲 ) 了,比許多目前我們希望搶救保留的歷史建築物都要老,一個人都已經過去了,而他也曾明白的表示過對於過去種種的後悔 ( 雖然他沒有明白的道歉 ) ,難道每個人在年輕的時候都不曾犯過過錯而後悔 ? 我想批評他曾做過威權的打手是免不了的,但是在他過世的時候直接說「夕鶴」,不就犯了跟余先生年輕時所做的事一樣 -- 衝動、心胸狹隘 …… ,我自己在年輕時對於學建築這件事到今天 48 歲的想法就有非常大的轉變,我過去的想法實在是幼稚。 以當今文學多元的發展來看,當初余先生的作法當然值得商榷,但是我仍然從他的文字作品看到了轉變,找到值得推崇的價值,就像我從一棟破敗的建築物,認真地努力地找到值得保存的價值一樣。 真心希望不要泛政治化的把他跟威權打手畫上等號,只因為他在那樣的時代背景做過一些蠢事,而拆除他。

玻璃 – 遠比想像中重要的材料

玻璃 – 遠比想像中重要的材料 這幾天看 BBC earth 頻道介紹「玻璃」,整理了一些重點心得。玻璃主要成分是二氧化矽 SiO 2 ,矽是地球上最豐富的元素之一,在地殼中,它是第二豐富的元素,佔地殼總質量 25.7% ,僅次於第一位的氧( 49.4% )(維基百科)。 剛開始玻璃只是做器皿,逐漸地在現代建築裡大量被作為建築主要材料之一,身為設計者,我一直很著迷於玻璃透明的性質,但是今天不談在建築上的特性,而是玻璃這個材料竟然改變了人類的神觀、改變了科學,它對人類所造成的影響遠大於近代其他物質。 不過,這所有的改變竟然都是偶然,就如同世界上的許多偉大發現一樣 ( 偶然就是機率,量子物理也是建立在機率上 ) 。就在 2 位製造玻璃的工匠拿起 2 片凸透鏡把玩時發現,竟然可以看到很小的東西,所以顯微鏡就因此誕生,讓我們看得見細菌,把過去認為是邪魔所造成的疾病,透過顯微鏡現形,也才有了抗生素、 DNA 這些支持現代醫學發展的基礎。 另一個工匠的小朋友拿起 2 片凸透鏡發現可以看到很遠的地方,所以望遠鏡因此誕生,讓人類可以望向更遠的天際,將原本的地球中心說確立為太陽中心說,自此改變了天文學的發展,使得神存不存在 ? 變成至今仍然被討論的問題。 所以是不是可以說玻璃對人類的影響已經超乎我們的一般認知 ? 但是,不僅如此,我們今天的全球網路,都是透過康寧玻璃所發明的光纖,以光脈衝的形式,將全世界連結在一起, 2 條細細的光纖可以同時處理 1500 萬通語音電話,各位能看到我的文章也是透過光纖傳到眼前,真的是很驚人。 至此我再也不把玻璃單單當作是建材,三稜鏡讓我們認識了光,玻璃纖維影響了造船業、透過玻璃的攝影與對光的認識改變了繪畫,每天看鏡子來認識自己,滑手機與他人溝通,面對它應該充滿了敬畏與讚嘆,我不斷地在想像,未來玻璃還會對我們的生活、人類的生存產生什麼影響 ? 也許有一天透過玻璃還會看到我們現在看不到的東西。 三稜鏡讓我們認識光(維基百科) 天然玻璃黑曜石石器時代材料(維基百科)

建築師的佛心

               今天 在市政府開會,主辦機關非常好意的提醒我們,不得在我們的工程裡運用桃園的吉祥物阿桃與猿哥,農博主視覺標誌也不行,因為有智慧財產權運用範圍的問題,心裡真是非常高興,我們的長官們重視商業設計的智慧財產權。但是我想到建築與景觀設計合約裡都有一條文,載明我的設計智慧財產權在工程完成後,機關取得全部權利。我的怒火就被點燃了,意思是我是二等公民嗎?相較於商業設計跟藝術創作,工程設計就是低一階嗎? 難怪,台灣的建築物常被後來的修繕維護工作凌虐,變成醜八怪。                           我個人在2012年有個案子的合約裡關於權利的規定有3條是這樣: 1.機關有權永久無償利用該著作財產權。 2.機關取得全部權利。 3.廠商因履行契約所完成之著作,其著作財產權之全部於著作完成之同時讓與機關,廠商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廠商保證對其人員因履行契約所完成之著作,與其人員約定以廠商為著作人,享有著作財產權及著作人格權。  不管勾哪一點,就是踐踏你的人格、智慧財產權啊!         我覺得空間設計類的設計師大概都是帶著佛心出生的。相信大家都有看展覽但是不能用相機拍的經驗吧!!去文創商品店裡逛逛不能拍照大家都覺得這是正常的,去美術館不能拍作品也都能理解,跟明星拍照也要經過她同意,那為什麼建築物或是公園就得要乖乖站在那裏讓你拍呢? 雖然我們的工作是服務大眾,創造優美的空間給大家使用,卻沒有人想到在拍這些照片前去問一下設計師給不給拍,理論上智慧財產權應該要包含這部分吧!! 但是,空間設計類設計師都是帶著佛心出生的,如果拍照能帶給人快樂或心靈滿足的話,那就放心拍吧! 201711/18